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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船位预订和确认
1、在预订船位时,需用书面形式向我社(司)提供所需船名、航次、团名、国藉、人数、船位等级及数量、客人名单。若乘客中有儿童,需提供儿童年龄。客户需接到我社(司)书面确认后,方认可为有效预订。
2、因国藉不同,出现船票价格差异,我社(司)确认的船位价格,仅供确认书中指定的国藉客人使用,若乘船客人非确认书中指定的国藉,我社(司)将按实际国藉收取或退补船票差价。
二、付款方式
1、在我社(司)发出船位确认书3日内,客户需支付每船位60美元订金,在开航前40天支付全部船款;因特殊情况,客户应按我社(司)确认书中规定的日期支付订金和船款。若客户未按规定日期支付订金和船款,我社(司)不予确保船位。
2、船款以美元结算,若以人民币结算,汇率以付款当日国家公布的银行美元兑换价为准。
三、船位取消
1、在离开航40天以前取消预订船位,我社(司)按每人60美元收取取消船位的损失费。
2、在离开航30天以前取消预订船位,我社(司)按船票款的50%收取取消船位的损失费。
3、在离开航15天以前取消预订船位,我社(司)按船票款的100%收取取消船位的损失费。
4、取消预订船位包括全部或部分船位取消、变更船名或航期。
四、领队、全陪及儿童
1、客户预订船位数量达16人以上,我社(司)给予1船位免费的优惠,以此类推。
2、旅行团人数不满10人,我社(司)给予1名全陪按50%船票结算的优惠;旅行团人数达10人以上,我社(司)仅给予1名全陪船票全免的优惠。全陪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导游证。
3、2-12岁儿童按成人船票价的50%支付船款,我社(司)仅提供加床;2周岁以下儿童按成人船票价的10%支付船票,不占床。
五、单间、加床及总统套房
1、若客人要求使用单间,需在1人船价基础上支付75%的单间费用。
2、若客人要求使用加床,需按1人船价金额的75%支付加床费用。
3、若客人要求使用总统(皇帝套房,需按1人船价金额的600%支付套房费用。
六、责任和义务
1、所有抵离港或景点的时间和上岸参观点可能因天气、水位和游船临时发生故障等原因而调整,我社(司)保留以上调整权。
2、若游船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航行,我社(司)负责调整航期或安排其它游船接转。若安排其它游船票价低于我社(司)游船票价,我社(司)将退还其差价,不承担其它经济赔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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